虚假会计凭证是会计信息虚假的基本构成因素和基础。虚假会计凭证的背后隐藏着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或重要犯罪线索,在审计中要重视虚假会计凭证识别与查处。
一、伪造会计凭证的目的
一是隐瞒利润,偷逃税款制作假凭证来虚增成本。如假造工资表等增加成本支出。或是将财经法规、会计制度中不能报销的发票,变换成可报销的汽油、修理、印刷费等发票。
二是为了完成本年度利润指标作假凭证来虚增利润。如随意开具销货发票,编造虚假销售,从而虚增应收账款。
三是开具各种假发票套取现金,用于支付各种不合规的开支。
四是将国有资金转化成投资兴办的有个人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,从中牟取利益 ,而制造假凭证。
五是为形成小金库或小团体私分公款制造假凭证。
二、虚假凭证的特点
一是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日期、数量、单位、单价、品种、规格、收款人、填写不规范,或干脆不填写,金额一般某个整数,收款单位印章不清楚等特点。
二是日期与发票的连续号码不相称,同一个单位开出的同一种发票,日期在前的号码却在后,日期在后的号码反而在前。
三是自制的奖金或其他各种补助费表上领取人签字的字迹差不多,或一人代领多人,或人事工资部门下达的工资单与财务部门实际发放工资单不一致。
四是发票内容与相对应的科目不对应。
五是大量的发票与该单位的正常业务不符。
六是审批手续不齐全,有的是财务人员自行审批,有的只有审批人而无经办人,购买物品无保管验收人签字等特点。
七是内容、金额、时间、收入、支出违反一般常理规定等特点。